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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统筹联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全覆盖开展《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黄立强、张达宏、刘锐清、谢文威参加检查。

此次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采用市县联动、全域覆盖、多方协同方式开展,旨在以人大刚性监督,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深入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检查组深入市直有关单位、政务大厅、园区、企业和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察看、调阅资料、座谈交流、“四不两直”等方式,详细了解《条例》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收集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条例》实施成效表示肯定。检查组强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刻把握《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锚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优质营商环境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聚焦企业发展痛点难点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持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力打造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更好发展。要凝聚联动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深化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构建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主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提质升级。
(研宣 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