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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达宏率调研组到平远县开展《梅州市促进人才发展规定》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平远县人才驿站、大柘镇城西城南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地察看人才驿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情况,了解平远县人才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平远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大代表、人才代表对规定稿的修改意见建议。

张达宏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制定《梅州市促进人才发展规定》,旨在以立法引领和保障人才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发挥各类人才作用,服务梅州苏区振兴发展。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用好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政策,用心用情做好人才“引育用留”工作,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全面摸清制约人才发展的堵点难点,逐条梳理研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准立法需求,完善引才、育才、留才激励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让人才在梅州安居乐业、舒心发展。
(研宣 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