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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远县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105个县直和省市驻平副科以上单位机关作风转变的总体情况以及工作纪律、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人大代表填写“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对被评议单位的机关作风情况分“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采取不记名方式进行打分。对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及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这次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测评,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对人大代表的高度重视,也是人大代表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此次评议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列入县直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钟金红 张添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