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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四促”确保《条例》贯彻落实
来源:梅州人大  时间:2017-09-28 1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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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梅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梅江区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抓宣传培训,促学法守法

  梅江区迅速行动,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高潮。一是层层培训。召开全区宣讲动员大会,对区、镇、村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各镇、街道纷纷举办培训班,面对面为基层一线林业工作人员原汁原味解读《条例》。全区累计举办培训班36场次,培训人员2000多人次;二是广泛宣传。梅州城区7条公交线路120辆公交车电子屏上滚动播放《条例》、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等生态保护知识,新增森林防火知识LED视频滚动播放点3个。全区人员活动较频繁的地方(如林区、广场、森林公园等)安装威威小老虎防火宣传公仔13个,宣传牌150块,悬挂横额600多幅,张贴标语1.2万多条。无林业用地的江南、西郊街道同样重视《条例》的宣传,使《条例》的宣传达到全覆盖;三是多方推进。积极推进《条例》“进单位、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发放《条例》14900本,温馨提示16000份,发出宣传资料10多万份,森林防火短信10万多条,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抓督查指导,促责任落实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要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一是成立机构。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委区府办督查股、区林业局、区防火办等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二是督查指导。对各镇(街道)宣传贯彻《条例》工作逐一进行督查和指导,强化职责,落实责任。同时,成立5个区级和10个镇级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当天通报。三是明查暗访。清明期间,市、区、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区5个镇(街道)、50多个村进行督查,检查镇(村)干部86人次、护林员150人次,各级人员巡护山林到岗到位,严防死守,确保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从而再次获得清明无火县(区)的殊荣。 

  三、抓科学防控,促管理升级

  在《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梅江区坚持“防”字当头,抓好“人防、物防和技防”的科学防控体系建设,把预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头等要事来抓。一是抓人防。重点抓好领导带班值守和护林员巡山护林体系建设,确保巡山护林到岗到位。火源管理从“严”字上下功夫,加强应急管理,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同时,对辖区内所有墓地进行造册登记,落实责任人管护并张贴温馨提示,号召市民文明祭祀;二是抓物防。认真做好森林防火10年总体规划,委托省林业科学院加快对梅江区森林防火总体规划的编制,达到全区一盘棋,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科学规划并切实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发挥生物防火林带在山火发生时的阻隔作用,去年以来区财政投入资金176万元,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18.6公里。三是抓技防。大力推进梅州城区周边群山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天网)建设,实现全天候巡山,建立空中地面立体巡山模式,已投入资金480多万元,建成视频监控点27个、购置无人机1部,规划投入资金440万元,新增视频监控点22个,使全区90%以上的林地实现全天候视频监控,发挥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作用。

  四、抓机制保障,促贯彻执行

  一是责任保障。区与镇(街道)、镇(街道)与村(社区)分别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考核奖惩,保证《条例》贯彻执行;二是经费保障。区、镇(街道)加大森林防火资金的投入,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森林火源管理队伍建设等经费投入,区财政最近一个年度就投入森林防火资金1000多万元,为森林火源管理提供经费保障;三是物资保障。加强森林扑火物资的储备,凡是有林业用地的镇、街道均配备1辆远程水灌车、1辆运兵车和1辆工具车,确保物资充足,设备完好,为科学扑救突发山火提供物资保障。

(李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