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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来源:梅州人大  时间:2017-09-28 17: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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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平远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专题询问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未按要求进行发放问题。

  据了解, 2015年至2017年,该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八尺、河头、中行、仁居四镇禁养区监管和后续生态补偿,但由于无统一的生态补偿资金发放要求和补偿标准,以及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该项资金未按要求进行发放。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举行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专题询问会。

  会议期间,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开诚布公,直奔主题进行了询问,并对询问进行讨论、评议。一致认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未按要求进行发放问题的说明和答复实事求是,并要求县政府要对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未按要求进行发放问题进行整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限期完成;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快把生态补偿资金发放到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和管理方法,推进建立、实施长效管理机制,使县城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正视问题,虚心听取,坦诚回答,摆实情、解疑惑,详细解答,作出承诺,体现了部门的诚意。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对话、答疑、解惑,整个询问互动过程有对问题的回应,有对工作的中肯建议,有理解上的认同与共鸣,又有观点的碰撞和交锋,始终充满着热烈、民主、团结、鼓劲的气氛。通过询问,人大代表对涉及县城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方面的相关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知情权得到了拓展。

  据悉,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在该县属首次,是平远人大监督工作的又一次创新。

(钟金红 张添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