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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1-30 10: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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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至8日,平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该县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大柘镇调委会、杞园村调委会、东石镇调委会、凉亭村调委会、石正镇调委会以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调委会、司法局等地,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县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

据悉,自2011年《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平远县各镇、村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室,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将执行人民调解法与社会管理创新、基层司法行政、综治维稳等相结合,为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该县一共有165个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865人,形成了以镇调委会为龙头,村(居)调委会为先锋,自然村、屋场调解员、信息员为前沿,专业调委会为特色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自2015年以来,该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62次,预防纠纷991宗。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51起,调解成功1741起,调解成功率99.4%,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者调解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恶性事件和上访的案件。

检查组指出,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形势下的思想工作、群众工作、社会工作和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法》,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使《人民调解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严格贯彻落实,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钟金红 张添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