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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中的人大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人民民主政权的伟大开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时间:2021-06-03 来源: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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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苏大会”召开日期确定后,筹备委员会从1930年3月就开始进行各种文件的准备工作。中共中央在上海组织人员、苏区中央局在瑞金组织人员起草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外宣言、抗日宣言、土地法、劳动法、经济政策决议案、少数民族问题决议案,红军优待条例、婚姻条例、地方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条例等法律、法令和条例。经过几个月紧张而有序的工作,各地出席“一苏大会”的代表陆续按《选举条例》选举产生。
  
  1931年11月7日,“一苏大会”在瑞金叶坪村隆重开幕,会议原定至11月17日结束,由于起草和讨论宪法大纲的需要,主席团决定会期延长三天至20日结束,并重新安排大会日程。当天上午,进行阅兵典礼。下午2时整,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610余人参加开幕式。大会选举毛泽东、项英、任弼时、朱德、周以栗、曾山等37人为大会主席团成员,随后由主席团执行主席项英宣布“一苏大会”正式开幕并致开幕词。当天晩上,叶坪村和瑞金城同时举行提灯游行。由于湘赣、湘鄂赣代表团还在途中,大会主席团决定8日休会一天。9日下午,毛泽东同志按大会议程的第一项作政治问题报告。次日,代表们对毛泽东同志的报告进行了讨论。由于湘鄂赣、湘赣等代表团仍然没有赶到,10日和11日上午没有举行大会。11日,大会主席团决定由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等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宪法大纲的指示原则,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草案)》。11日下午,湘鄂赣、湘赣等代表团终于赶到瑞金,大会举行欢迎会,热烈欢迎湘赣苏区、湘鄂赣苏区、湘鄂西苏区及红十六军的代表到会,大会继续举行。
  
  12日至18日,大会听取并讨论了项英、张鼎丞、朱德、周以栗、王稼祥、邓广仁等人分别作劳动法问题、土地法问题、红军问题、经济政策问题、少数民族问题、工农检查问题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关法律和红军问题、经济政策等决议案。15日和18日,大会主席团先后向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发电报,报告了“一苏大会”进行情况。
  
  19日上午,“一苏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卢福坦、朱德、瞿秋白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20日,“一苏大会”在红军阅兵广场举行隆重的授旗、颁奖典礼。大会主席团宣布:授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第二军、第三军、第四军第六军、第七军、第十军、第十二军、第十六军和第三军团以奖旗;授予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方志敏等8人以奖章。典礼结束后,举行“一苏大会”闭幕式,毛泽东同志致闭幕词。
  
  “一苏大会”结束后,瑞金改名为“瑞京”,瑞金县划为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直辖县。瑞金由此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红色首都,成为全国苏维埃运动的心脏和枢纽。1931年11月27日,毛泽东同志在叶坪主持召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按苏维埃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选举项英、张国焘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会议还选举产生了临时中央政府的各部部长。会议结束后,中央政府9部1局中的8个部全在“一苏大会”的谢家祠堂办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从此诞生。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国第一个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
  
  “一苏大会”召开后的近两年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苏维埃政权都得到进一步巩固,工农红军迅速发展壮大,苏区各项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苏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和提高。1933年6月8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决议。
  
  为保障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简称“二苏大会”)顺利召开,中共中央组织局、苏维埃中央政府等就会议准备提出明确要求,做了大量工作。1933年8月1日,中共中央组织局作出了关于第二次全苏大会准备工作的决定,提出“在苏区之内,要动员所有宣传机关和群众团体,进行普遍的宣传鼓励工作”,“全苏大会的准备工作与查田斗争和检举运动是不可分离的”等10点明确要求。同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决定在瑞金沙洲坝修建一幢大礼堂,供开会使用;在叶坪建造红军烈士纪念塔、红军烈士纪念亭、红军检阅台,同时建造公略亭和博生堡,以纪念牺牲的红三军军长黄公略和宁都起义领导人赵博生。经过苏维埃政府和施工人员的积极努力,所有工程在“二苏大会”开幕时如期竣工。为更好地指导地方苏维埃政权建设,1933年11月,毛泽东同志进行了著名的兴国长冈乡调查和上杭才溪乡调查,对长冈、才溪两地人民在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扩大红军和文化教育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系统和深入的调查研究,写出了《乡苏工作的模范(一)——长冈乡》和《乡苏工作的模范(二)——才溪乡》两个调查报告,总结了两地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宝贵经验。两个调查报告印发给出席“二苏大会”的代表,有力增强了各地建设苏维埃政权的信心。
  
  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二苏大会”在瑞金沙洲坝隆重举行。大会开幕当日,举行了阅兵典礼。下午,举行开幕式,毛泽东庄严宣布大会开始并致开幕词,博古、刘少奇、朱德、何克全(凯丰)分别代表中共中央、全总、红军和少共中央致词。随后,大会选举毛泽东等75人为主席团成员。“二苏大会”主要议程有6项:一是毛泽东同志作《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二是朱德同志作《红军建设决议报告》;三是林伯渠同志作《经济建设决议报告》;四是吴亮平同志作《苏维埃建设决议报告》;五是通过宪法及各种法令;六是选举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同志所作的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苏维埃共和国及中央政府成立两年来的施政情况和政权建设经验,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27日,毛泽东同志根据代表们讨论的情况,作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报告的结论”。29日下午,原安排林伯渠同志作《经济建设决议报告》,但“因得紧急敌情消息”,即蒋介石在镇压了“福建事变”之后,已兵分三路向苏区大举进攻,进行所谓的第五次“围剿”,前线战事日趋激烈,为便于代表们回到各地动员群众进行第五次反“围剿”,大会主席团决定推迟林伯渠同志作《经济建设决议报告》的时间,改由毛泽东同志向大会作《关于紧急动员的报告》毛泽东同志作完报告之后,大会主席团提议大会提前到2月1日闭幕,获得代表一致通过。2月1日,大会举行闭幕式,表决选出了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选举完毕后,由毛泽东同志致大会闭幕词,并通过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二苏大会”会期虽被缩短,但被压缩的主要是讨论和游艺时间。主要议程并没有减少,仍然一一付诸实施,体现了临时中央政府向各级苏维埃发出的“争取工作的速度与质量”的号召精神,也体现了苏区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首先是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战争彻底胜利的特定要求。
  
  二苏大会”闭幕后第三天即1934年2月3日,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等17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同时,会议选举张闻天为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选举朱德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稼祥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选举阮啸仙为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委任董必武为临时最高法庭主席。至此,“二苏大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胜利结束。
  
  在革命战争血与火的洗礼中,“一苏大会”“二苏大会”在中国5000年历史上第一次最广泛地把工农兵群众组织起来行使自己的权力,焕发了工农民主制度的熠熠光辉。同中国革命所走过的艰难曲折道路一样,“一苏大会”和“二苏大会”所进行的艰辛探索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政权建设的伟大开端,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起点,在我们党领导的政权建设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

来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这里走来》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编写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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