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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1-08 1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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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0122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63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统筹协调的基础上,2021年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安排审议的法规案1

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二)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案2

1.《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

2.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三)预备项目1

梅州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

这些立法项目请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21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二、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做好《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立足市情实际,坚持“小切口”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把上位法关于权利义务、权力责任的规定细化、具体化、程序化,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导向更明确、内容更精简、体例更简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开门立法,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到立法工作之中,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开展调研的方式方法,深入群众和基层,倾听民意,实事求是地作出立法决策。

恪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办事,不与立法原则相违背,不与上位法规则相冲突,使法规始终与上位法精神和要求相一致。要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管,及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让制定的法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切实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保证中央和省令行禁止,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进一步加强省、市有关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努力实现逐件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普及使用,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培训。

六、加强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立法宣传,丰富宣传方式,拓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报纸、电视台等宣传渠道,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法规起草、审议阶段和实施后的全过程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立法共识,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各方面立法认同,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项目类别

法规名称

提案人

提案

时间

一审

部门

一审

时间

二审

时间

三审

时间

备注

继续审议项目

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市政府

201812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审查

20193

2019

7

20217

制定

制定项目

《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

市政府

20214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

20217

 

 

打包

修正

制定项目

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市政府

20217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审查

20219

 

 

制定

预备项目

梅州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

市政府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