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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要求,立足市情,突出特色,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效,保障和推动梅州苏区全面振兴、走上共同富裕。
一、立法项目安排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审议项目1件
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原法规名称: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
(二)初次审议项目2件
1.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
(三)预备项目2件
1.梅州市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条例
2.梅州市消防水源管理条例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向市委请示汇报地方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制定梅州市各项地方性法规,确保所立法规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符合市委的决策部署,反映全市人民的意愿,有效保障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指导,对年度计划实施的立法项目,提前介入,主动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做好审议工作,依法有序主导立法全过程、各环节。
三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和行业人士等参加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起草的法规草案及时征求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反馈工作,使立法过程成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
四是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始终把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好地方立法工作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把好质量评估、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协调性,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五是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原则,加强对县镇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重点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的建设,着力提高备案审查的整体质效。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安排表
项目类别 |
法规名称 |
提案人 及起草单位 |
提案 时间 |
一审 部门 |
一审 时间 |
二审 时间 |
三审 时间 |
继续审议项目 |
梅州市青少年 足球发展促进条例 (原法规名称:梅州市校园 足球发展促进条例) |
市政府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 |
2023年 11月 |
市人大常委会 教科文卫工委 |
2023年 11月 |
2024年 5月 |
2024年9月 (拟表决通过) |
初次审议项目 |
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市政府 市发改局 |
2024年 2月 |
市人大常委会 财经工委 |
2024年 3月 |
2024年 7月 |
2024年11月 (拟表决通过) |
初次审议项目 |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 |
市人大 法制委 |
2024年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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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拟表决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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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 项目 |
梅州市多元化解纠纷 工作条例 |
市政府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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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 项目 |
梅州市消防水源 管理条例 |
市政府 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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