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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3-04 16:51:49  浏览次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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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6年2月27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7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总书记寄望梅州发展要再加快速度的重要要求,围绕深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优化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为梅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体安排如下。

、听取和审议专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重点听取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2026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安排。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办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公办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委牵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政府债务管理的现状、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5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市级决算。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听取全市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报告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适时安排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围绕绿美梅州生态建设,推动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法规条文,重点检查各部门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市县联动检查《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梅州打造全国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形成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法规条文,重点检查各部门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执法检查报告提请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围绕梅州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推动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法规条文,重点检查各部门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报告提请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查《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围绕梅州文化强市建设,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法规条文,重点检查各部门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调研

(一)围绕我市以新质生产力推动梅州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以新质生产力推动梅州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提请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围绕我市优化涉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优化涉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提请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围绕我市法院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法院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围绕我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围绕我市推进镇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助推“百千万工程”再上新台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推进镇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助推“百千万工程”再上新台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围绕我市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市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提请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一)按照备案审查工作“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市县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时间贯穿全年,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委、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