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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远青副主任代理梅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0-27 15: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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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推选,决定李远青副主任代理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