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邓国功辞去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