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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2-02 08: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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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晖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梅调研指示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头号工程力度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力抓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2024年,市政府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奋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梅州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艰苦奋斗、竞标争先,奋力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