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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2-06 10:19:24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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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文志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力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梅州建设,务实精准服务梅州高质量发展,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各项实事,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从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努力为梅州“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