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 任:练清万

副主任:邱卫金

主要职责:

1负责常委会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事项;

2了解和掌握市人民政府在财政经济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并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常委会备案的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4协助财政经济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5调查了解市审计局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情况;

6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前期调研等各项工作以及审议意见的综合和跟踪落实工作。

7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做好前期各项工作以及审议意见的综合和跟踪落实工作。

8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建议;

9受理有关财经方面群众来信来访;

10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与本工委对口联系单位的监督工作;

11办理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经方面法律法规的征求修改意见的工作;

12承担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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