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远东

副主任:杨苏平(女)

主要职责:

1综合科。负责地方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编制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的日常工作;负责法制委员会和本工作委员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文书处理、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等文件资料的编印工作。

2法规科。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核的日常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的解释草案;承办对地方性法规有关问题询问的答复;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上级人大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参与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研究论证。

3备案审查科。负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的公布、上报备案、宣传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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