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主 任:林华玲

副主任:吴小彦

主要职责:

1负责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有关人事任免方面的工作联系事项;

2负责市人大换届选举和本市的省人大代表选举、辞职、罢免等事项;指导县、镇人大的选举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3负责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组织工作;

4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掌握市人大代表的变动情况,做好代表补选、罢免和市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的具体工作;

5受理人民群众对工作居住在梅州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方面的来信来访;

6办理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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