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练清万

副主任委员:邱卫金  钟尚平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古向东 杨立丹(女) 吴建梅(女) 卓焱(女) 曾中文 廖志雄  

主要职责:

1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2审查市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3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草案,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4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方案的议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5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财经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6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意见或报告。

7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并提出意见或报告。

8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等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前期调研等各项工作以及审议意见的综合和跟踪落实工作。

9为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决算草案和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做好前期各项工作,提出市级决算草案审查报告,并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综合和跟踪落实工作。

10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做好前期各项工作以及审议意见的综合和跟踪落实工作。

11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做好前期各项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组织跟踪检查。

12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3.适时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题工作汇报,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门视察或调查,并提出专题报告。

14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财经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

15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16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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