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委员会

主 任:侯通传

副主任:李 智

主要职责:

负责常委会对市民族宗教局、市外事局、市侨务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侨联等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事项;了解和掌握市人民政府在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的情况;对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常委会备案的涉及华侨、民族、宗教、外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政策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建议;受理有关华侨、民族、宗教、外事等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与本工委对口联系单位的监督工作;办理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有关华侨、民族、宗教、外事方面法律法规的征求修改意见的工作;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动态

更多+